苏州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要求 《劳动合同法》明确了苏州劳务派遣单位的性质,即苏州劳务派遣单位只能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57条规定:“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(一)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元;(二)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;(三)有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苏州劳务派遣管理制度;(四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,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;经许可的,依法相应的公司登记。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苏州劳务派遣业务。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3年6月20日公布了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。苏州劳务派遣公司拥有500人团队的临时工队伍, 2.主要负责中山,珠海,江门,新会,台山,番禺,增城,南沙,广州,肇庆,佛山等地区劳务派遣输送 3.在各地设立分支招聘网点:日输送10-100人不是问题,现有大量装配工,生产工,临时工,短期工派遣,冲压工派遣,操作工派遣 欢迎来电合作
<苏州>鼎诚劳务派遣目标:“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多的苏州咨询平台和购买平台,让客户安心购买放心使用苏州”。 公司理念:“服务体现价值”。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和保障,并以“客户的需要就是我们不断的追求”为基础。不断的完善,提高苏州产品质量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客户。